996.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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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 请问是哪件事情? 996action的决策事宜会在slack工作组中讨论,进展事宜会在首页更新
> > > @CPdogson 成都社保局相关事宜 这件事情主页会更新,第一个链接点进去就可以 目前正在等待开庭
我们的愿望是对法治的追求 996的工作制远超每月36小时的加班限制,所以996无论给没给够钱,都是违法的。 针对很大一部分“给够钱什么都好说”的说法,首先是把“劳动者对休息权的争取”往“劳动者对利益的争取”方向带节奏。是对反996机制的一种抹黑。 其次劳动者自身要清楚,默许996实质上是一种恶意竞争行为,只要有一部分“工贼”认为996合理,那么资本家“你不干自然有人干”的想法就会产生,最终打压不愿意996的群体。——结果就是全员996,而且全员工资都“给不够”。 即使是类如腾讯“5:30下班、6:30晚饭、7:30免费班车、9点以后打车免费”的做法,实质上是对守时下班者的不公平对待,打着自愿的幌子强迫加班。根据自然法的观点,依然是违法现象。 除此之外,根据剩余价值论,劳动者通过无偿加班产生的价值属于绝对剩余价值,绝对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中应该归属于劳动者。 https://github.com/CPdogson/996action/blob/master/Total-action-strategy.md#1%E6%98%8E%E7%A1%AE996%E6%98%AF%E8%BF%9D%E6%B3%95%E7%8E%B0%E8%B1%A1
> > > > 我们的愿望是对法治的追求 > > 996的工作制远超每月36小时的加班限制,所以996无论给没给够钱,都是违法的。 针对很大一部分“给够钱什么都好说”的说法,首先是把“劳动者对休息权的争取”往“劳动者对利益的争取”方向带节奏。是对反996机制的一种抹黑。 其次劳动者自身要清楚,默许996实质上是一种恶意竞争行为,只要有一部分“工贼”认为996合理,那么资本家“你不干自然有人干”的想法就会产生,最终打压不愿意996的群体。——结果就是全员996,而且全员工资都“给不够”。 即使是类如腾讯“5:30下班、6:30晚饭、7:30免费班车、9点以后打车免费”的做法,实质上是对守时下班者的不公平对待,打着自愿的幌子强迫加班。根据自然法的观点,依然是违法现象。 > > 除此之外,根据剩余价值论,劳动者通过无偿加班产生的价值属于绝对剩余价值,绝对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中应该归属于劳动者。 > > https://github.com/CPdogson/996action/blob/master/Total-action-strategy.md#1%E6%98%8E%E7%A1%AE996%E6%98%AF%E8%BF%9D%E6%B3%95%E7%8E%B0%E8%B1%A1 > > icu那会儿看到一个人说其实这就是现代奴隶制 那你让他过来发issues和我讨论呗
> > > 想想自己做了三年,差不多有大半年是天天加班的,工资还不用交个税就想跳槽。 您很适合我的行动,可是在主页看看有没有合适你的一款?
有没有想过仲裁? Sent from ProtonMail Mobile 开启 周三, 5月 8, 2019 在 00:50, st_anti_996 写道: > 在新公司被996了一段时间了,准备离开了,已经跟HR说过一次了,老板盯员工就会盯犯人一样。最好离职时能够跟公司有点什么摩擦,这样就有心作典型案例了,工作过程中已经收集好一切证据。 > > — > You are receiving this because you commented. > Reply to...
感谢您的付出,您的图片我帮您上传到我的GitHub上了     
给国家某些政府机构寄的是信息公开申请 https://github.com/CPdogson/996action/blob/master/Gov-info/gov-info.md 欢迎参与
感谢翻译 相应的re.md我也要处理 文件名里有空格似乎会出现奇怪的bug 翻译上应该没问题,我稍晚处理
非常好的想法! 其实发表在已经闭源的那个996.law上的《关于分析和利用条例的具体行动(志愿者召集)》我有提到过这一点,大致的意思是建立一个自己的行业组织和基金会,写一稿的时候我和你有同样的想法。二稿建立996action时我做了法律可行性分析,发现很难实现,所以删去了。 首先我们不可能成立工会,工会在我国是一个法律规定的组织,已经存在,就是你们老板做老大的那个组织(笑)。那么这个名字最多叫做“XXX志愿者组织”,作为一个志愿者组织,它需要注册民非(民营非企业),民非注册有一点困难,但也不是不可实现。 接下来就复杂了,涉及到钱的问题,如果要合法的吸纳公众财产,那我们就需要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(NGO),而且还是一个自带基金会的NGO,所以我们要成立一个基金会。以上两个组织成立流程和审批流程都非常的长,而且很难通过。具体可以参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 关于钱的运作,钱是不可能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的,我明白你的意思,按你的意思,合法的表述,这笔钱属于一个“基金会”,来源于NGO成员自愿/强制捐助,存储与“基金会”账户。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中有一些必须存在的职位,如5人理事、监视、秘书长,还需要一些日常管理人员如财务。现在我们的发展阶段,捐助款甚至不够给基金会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工资。 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,不是不可以有,而是时机不够成熟,愿意行动的人还不够多,等我们凑够一万人愿意实名站出来成立这个“民非”的时候,才有希望。目前,以996.icu的形式提供法律援助(996.law),提供帮助(996.list),和争取利益(本版块)是符合当前形式的。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,996action目前的行动是跬步,目的之一就是更多的人参与进来,而“工会”则是千里。我也不会忽视这一块的需求,近期将完成《成立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基金会法律可行性分析和行动策略》。希望你也能先参与一些微小的行动,也希望你能联系我,寄出一封《信息公开申请书》,我介绍不清楚的地方随时留言询问。 《成立行动组织的可行性分析》 https://github.com/CPdogson/996action/blob/master/organization.md 欢迎PR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