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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建立一個錯別字的標準?
先前一直盡量以教育部的辭典為標準,以減少無意義的爭論。
直到剛剛有人舉出了這個例子:
教育部告訴你,你也可以把「收穫」寫為「收獲」。 http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cgi-bin/cbdic/gsweb.cgi?o=dcbdic&searchid=Z00000129940
「收獲」這個詞,不論是我個人的經驗(國中的字音字形測驗),亦或是網路上的文章,都是告訴著我「收穫」是正確的,而「收獲」是錯別字。實際上,在此之前,我還沒看過任何說法說「收穫」也可以寫成「收獲」...... 因此,我對這個例子挺反感的(就像三隻小豬是成語),也就是說,我並未打算因此將「收獲→收穫」的轉換移出錯別字模組。
那樣的話,到底是否是錯別字的標準將成為什麼,似乎成為了我個人的標準。